靛藍和牛仔褲的故事 (The Story of Indigo Dye & Denim Jean)
黃慶三 (12/04/2020, 08/19/2023 Rev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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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藍 (Indigo) (Wikipedia)木藍 (True indigo,學名Indigofera tintoria),豆科 (Bean family,Fabaceae),槐藍屬 (Genus Indigofera)。它的葉子含有靛苷或尿藍母 (Indican) ,是最初用來生產靛藍 (Indigo dye) 這種深紫藍色染料的植物之一。Indigo 這字眼來自羅馬文 indican,意為來自印度。事實上,木藍過去被廣泛栽培種植於全世界熱帶、亞熱帶地區,因此無法確定它的原生地,惟它已歸化於熱帶、亞熱帶亞洲,及部份的非洲。木藍又供藥用,依據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,莖可清熱解毒,涼血、止血,根也可清熱解毒,止痛。1 它喜全陽,耐旱耐濕,USDA Zone 10至 12,極易繁殖,有羽狀複葉,小葉9至13枚。蝶形花冠,花為淺紅色居多,總狀花序。
人們所熟悉牛仔褲 (Jean) 特別的藍色,就是用靛藍所染。這種紫藍色染料是種古老的染料。埃及古物指出這種染料在公元前1,600年就已存在,但2016年,在秘魯西海岸 Huaca Prieta 這地方,發現一塊 6,000年前,就使用南美洲原產槐藍屬植物 (Indigofera spp.) 靛藍所染的棉布。2 這是目前已知最早使用靛藍染色的布料,所以人類可能更早就知曉如何利用某些植物製作、使用這種染料。這些植物最重要的就是木藍 (即 True Indigo,Indigofera
tintoria)。
因靛藍這種染料並不真正存在於植物本身,而是經過好幾個步驟,把原來存在於植物的靛苷或尿藍母淬取、加工、轉化成靛藍而來。這一系列的步驟,數千年來並沒改變。最重要的一環是把切碎的木藍葉子 (葉子含有最多的靛苷,2至4%),置於發酵桶,加入Indimulsin 這種酵素,把靛苷水解成吲哚酚 (Indoxyl) 及葡萄糖。
這時二氧化碳會被釋放出來,而桶內的水解液體會呈渾濁的黃色。約14小時後,這水解液體將被移置於第二個桶子,並以木杓攪拌,使空氣進入,把吲哚酚氧化成靛藍素
(Indigotin),而沈澱於桶底。上面的澄清液虹吸去除後,這沈澱於桶底的靛藍素就移至第三個桶子加熱,停止發酵。經過瀘、除去雜質、並乾燥成濃稠的糊狀物或粉末而成。出售的靛藍通常是粉末狀 (100% 靛藍) 或液態
(20% 靛藍)。靛藍主要用於染棉布、棉紗,也可染羊毛、絲綢;地毯、手工藝品也常應用。
馬可·波羅(Marco Polo,1254-1324)是第一位歐洲人仕描述印度人如何製作這種染料,但這種染料直到 16世紀時,才由印度及爪哇進口至歐洲。3 因木藍的葉子先經發酵,這程序會散發有似屍體腐臭的味道。此外,歐洲的藍色染料原是使用歐洲本地產的菘藍、歐洲菘藍(Woad,Dyer's woad, 學名:Isatis tinctoria)所製作 (請見下述) ,由印度進口的木藍靛藍染料,當然威脅到藍色染料製造業者的投資和已佔有的利益,因而觸發一場抹黑攻擊(Smear
campaign)。
他們向染織業者謊説印度進口的木藍靛藍染料會破壞所染的衣物,又「謠傳」男人如果接觸到製作這種染料的植物,會變成性無能。歐洲國家的政府也了解原因、並「接受」這些傳聞。例如德國從1577年禁止這種「魔鬼的染料」(Teufelsfarbe--The devil’s dye) 進口超過了 100年;英了國則從1581至1660年禁止它的進口;法國的亨利四世於1598年禁止它的進口,甚至於1609年頒令,將處決使用這種進口染料的個人。3
但是進口染料所染成紡織品的色牢度 (Color fastness--指經受外部因素,例如摩擦、水洗、雨淋、曝晒、光照、水漬、汗漬等等作用下的退色程度) 無可挑剔,所以18世紀時,印度的木藍靛藍在歐洲風行一時。過去古印度曾出口木藍靛藍染料至古埃及、希臘、羅馬;而一些文明國家,例如中國、日本、美索不達米亞、埃及、英國大帝國、中部美洲、秘魯、伊朗、甚或非洲一些國家,以前也都使用這種染料。
1342 年,跨大西洋奴隸貿易還未建立之前,葡萄牙人曾詳細記錄了西非的紡織生產、織物染色和布料貿易。數百年後,當該地區的人們被迫爲奴隸,販賣至美洲時,他們也將靛藍種植、染料製作的知識帶到了美國。於是這種種植及染料製作的知識,由奴隸們應用於原生於美國的卡羅萊納靛藍
(Indigofera caroliniana) 及紫花靛藍
(I. lespotsepala)。4 而南卡羅來納州 (South Carolina) 靛藍作物的商業種植的成功,還得歸功於伊麗莎·盧卡斯·平克尼
(Eliza Lucas Pinckney)。
1740年當伊麗莎才 18歲時,她指示奴隸們種植當時任州長的父親送來的、來自加勒比海或西印度群島的品種野木藍
(I. suffruticosa)。這種野木藍能生產更多的染料,而成為首選的生產植物。她以靛藍作物作為嫁妝,嫁給了查爾斯·平克尼
(Charles Pinckney),他們也與其他種植園
(Plantations) 主分享了他們的種子。
這種勞動密集型靛藍的生產,取決於被奴役的非洲人勞力,以及原先對靛藍製作的經驗和知識,於是靛藍染料產量猛增。在酷刑的脅迫下,被奴役的人們提供了知識和勞動力,使地主們
(Slave owners) 變得富有,但也讓許多被奴役的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。1775 年,南卡羅來納州每年出口超過
100 萬磅的靛藍。那時靛藍也常被稱爲藍色金子 (Blue gold),可替代錢幣 (Currency) 使用。4所以這些奴隷當時也被美名為「黑象牙」(Black Ivory)。
目前有些卡羅來納州、南羅來納州非裔美國人,甚或一些白人,認爲這是他們過去頗具歷史意義的傳統 (Heritage)。因此,該地區的一些農民、紡織染色師和織物藝術家,正在倡導靛藍作為取代石油染料的可持續性
(Sustainable)、再生性 Regenerative) 的替代品。
隨著越來越多的居民了解靛藍的重要性,他們開始種植這種植物,並嘗試其多種用途。隨著農作物的複蘇,例如南羅來納州沿海地區
(俗稱 “Lowcountry” 或
“Low country”,過去曾經以其奴隸制農業財富、稻米、和靛藍而聞名。從人口結構來看,目前仍然以非裔美國人社區為主),正處於意想不到的靛藍藍色「復古」風尚之中。4
過去工業革命時,許多工人穿著藍染工作服,引致更多靛藍染料的需求,加上李維·史特勞斯(Levi Strauss)在 1853年在美國舊金山創立了生產牛仔褲的李維斯特勞斯公司 (Levi Strauss & Co) 。雅各·戴維斯 (Jacob Davis) 是斯特勞斯的一名客戶
(本業是裁縫),他發明了世界上第一條鉸釘
(Rivet) 粗布斜紋褲,在容易破損的口袋、拉鏈處加上鉸釘,這就是後來李維·斯特勞斯店裡出品的藍色牛仔褲。二人在1873年為這種新式褲子申請了專利,頗受歡迎,也促成靛藍染料的大量需求。但因使用植物淬取這種染料費時費事,且會造成污染的問題,如果能以人工合成,將是一大盛事。
化學家們開始尋求人工合成這種染料。1870年德國化學家拜爾 (Adolf von Baeyer) 研究靛藍的化學組成,而於14年後發明了人工合成靛藍。他因發明人工合成的方法,而於1905年得到諾貝爾獎。3
1890年瑞士的教授休曼(Karl Heumann)另闢溪徑,改用別的合成方法,1897 年德國化學巨擘 BASF公司放棄了拜爾法,改用休曼法進行生產。1901 年德國的福萊格(John Pfleger)又改良了休曼的方法,而有諸多優點。目前靛藍幾乎全是由人工合成,不過仍有少數人堅持使用天然的植物染料,才用木藍這種植物來染色。
過去用來製作紫藍色染料的植物 (藍染植物),除了上述的木藍外,還有下列三種:
(1). 馬藍、山藍(Assam indigo ,學名Strobilanthes cusia),是一種爵床科(Acanthus family,Acanthaceae),馬藍屬 (Genus Strobilanthes) 草本植物,它的枝椏可用來淬取深藍色染料。這染料加入薑黃(Turmeric,學名Curcuma longa),可製成綠色染料;加入紅花(Safflower,學名Carthamus tinctorius),可製成紫色染料。因它含有 0.4 至1.3%的靛苷,經水解、氧化後,可製成靛藍這種深紫藍色染料。
它的葉和根可入 (中) 藥,清熱解毒、抗病毒、涼血、流行性感冒、上呼吸道感染、肺炎等,稱為「板藍根」。5 板藍根其實不只指一種植物,它可以是馬藍的根莖,或是北方的十字花科植物菘藍。6 除了藥用,馬藍是早期臺灣所使用的藍染植物的原料之一,因而現在仍有大量的族群逸生野外。臺灣中、北部,尤以台北附近極為常見。台灣特有的台灣馬藍 (Pink Strobilanthes,學名S. formosanus) 也能製作藍色染料。
(2). 蓼藍、靛青(Japanese
indigo,學名Polygonum
tinctorium, Syn. Persicaria tinctoria),蓼科(Buckwheat
family,Polygonaceae),蓼屬
(Genus Polygonum) ,原生於歐洲東部及亞洲。一般作染料用的是它的葉,葉子含有靛苷或尿藍母,這種天然的藍色色素,遇水就會分解,氧化後就會變成靛藍。
它曾是亞洲東部重要的染料,直到印度的木藍染料引進後,特別是人工合成的靛藍進口後,蓼藍現在已經幾乎都沒有栽培作染料了,但它也可作藥用,有解毒、解熱與殺菌的功效。唯目前小型、手工
(Home made) 做靛藍的方法,不用古代第一步發酵的方法,而是用溫水或熱水把新鮮的葉子
(不曬乾) 泡出
(Soaked) 色素,加空氣攪拌 (Aerated) ,然後加氨
(Ammonia) 或鹼,把 pH 提高至9後,把靛藍沈澱分離,類似古代印度利用木藍
(True indigo) 來淬取的方法,葉子不必曬乾。7
有句成語「青出於藍」,源由荀子
(約公元前 316年至235年) 的《荀子勸學篇》:「學不可以已。青、取之於藍,而青於藍」。古時候人們稱「藍色
」為「青色」,而成語中的藍字即指「蓼藍」這種植物。這成語的原意是指蓼藍能提煉出藍色,卻比蓼藍本身更藍,所以原指人經學習才能變得更優秀,但目前常用來指後輩勝於前輩,或弟子勝於老師。
(3). 菘藍、歐洲菘藍(Woad,Dyer's woad, 學名:Isatis tinctoria),屬十字花科 (Cabbage family,Brassicaceaeor 或Cruciferae) 植物。莖、葉可以做藍色的染料,根可入藥,即「板藍根」,有清熱解毒,去火潤喉的功效,常用於治療感冒。5
上面提到李維·史特勞斯在 1853年在美國舊金山創立了生產牛仔褲的李維斯公司,以靛藍染料染色、並加上金屬 (銅) 鉸釘 (Rivets) 而創出更耐用的工作階層 (Working men) 的「牛仔褲」(Blue jeans),取得專利而大受歡迎。1934年,為女仕設計的「工作服」(Lady
Levi’s) 也開始上市。「牛仔褲 」不祗促進靛藍染料的需求,爾後也逐漸推出不同的設計,有些甚至成了「時髦」(Fashion) 的裝束,或代表特別意義的服飾。
牛仔褲 (Denim jean) 這英文字的Denim 及Jean,其原出處略述如下。牛仔褲是用一種厚而粗之斜紋棉布「嗶嘰」(Serge),即所謂「牛仔布」(Denim) 裁製。斜紋布「嗶嘰」的法文為 ”sergé de Nîmes”,意即「來自尼姆的嗶嘰」(Serge from Nimes--Nimes為法國南部的尼姆市),因為那個時代,紡織品常以第一個紡成的城市來命名。因此 “de Nimes” 成為英文的 “Denim”。而 “Jean” 這英文字則源自意大利熱那亞 (Genoa) 這城市的法文 ”Genes”。
原先尼姆市的紡織業者,想彷造意大利熱那亞出名的燈心絨布 (Cotton corduroy) 所做的褲子,但卻無法織出燈心絨布。幾經試做,並沒成功,卻錯有錯著的織出「牛仔布」,即斜紋布「嗶嘰」。8 而熱那亞所織的燈心絨布稱為 Jean 或Jeane (上述的法文 “Genes”) ,5兩字合在一起就成為「尼姆市的燈心絨布」(即英文 “Denim jean”) 也。牛仔布紡織時,緯線 (Weft 或woof,即橫經之線)
穿過二絛或更多經線 (Warp) 而成,所以布料頗堅牢,可做牛仔褲。經線以靛藍染色,緯線則不染,因此牛仔布的一面為為藍色,另一面則是白色。
1950 年代以前的美國,「牛仔褲 」原稱 “Waist overalls” (衹穿至腰部的工作褲) ,或簡稱 為
“Overall” ,通常只有藍領工人才穿它。但1950 年代,「牛仔褲 」的文化卻在美國時興起來,變成有種「爆炸」(Exploded) 性的「時尚」。先是好萊塢的名星占姆士迪恩
(James Dean)、馬龍白蘭度 (Marlon
Brando)、及瑪麗蓮夢露 (Marilyn
Monroe) 在幾片電影上穿戴「牛仔褲 」而演飾為「壞蛋」或「不合時宜的人」。
1955 年占姆士迪恩《養子不教誰之過》(Rebel Without a Cause),描述一名青少年在新到洛杉磯後轉入新高中,認識了一名好友及女朋友後的故事。1953 年馬龍白蘭度《飛車黨》(The Wild
One) 中扮演反叛的摩托車幫派領袖約翰尼·斯特拉伯勒,成為大眾流行文化中一個永恆的經典形象。1961年瑪麗蓮夢露主演的《亂點鴛鴦譜》或《不合時宜的人》(The Misfits) ,一群不合時宜的人,在上演一場像是鬧劇,但也可能是悲劇的故事。
此後,1950年代「垮掉派文化」(Beat
culture)的反文化和反唯物主義的披頭族(Beatniks)、及1960
至1970年代的反抗習俗和當時政治的年輕人嬉皮(Hippie 或 hippy),都穿上「牛仔褲」,並持續表達他們的「反叛」精神,而成為年青人反文化的像徵。所以1970 年代的「牛仔褲」,成為年青人反抗當時「權威」
(Authority) 及「行為準則」(Code
of behavior) 的抗爭形象。1960 至1970年代正是美國一大群「嬰兒潮」 (1946
至 1964出生的 ”Baby Boomers”) 長大成青、少年的時代。有趣的是原是代表「反叛」精神的裝束,1980年代卻轉變成美國
(年青人) 日常的衣服行頭 (Wardrobe) ,因為他們的祖父母、及父母認為穿著「牛仔褲」是種很「酷 」(Cool)
的韻事。
此外,和牛仔褲有關、值得特別一提的美國1963年歷史事件。當兩位傳教士拉爾夫·阿伯內西 (Ralph Abernathy) 及小馬丁·路德·金恩(常簡稱為「金博士」--Rev.
Dr. Martin
Luther King, Jr.,)在1963年4月12日,於阿拉巴馬州伯明罕市 (Birmingham)
為抗議種族隔離的示威遊行時,他們兩位都穿牛仔褲。8 1963年8月23日華府的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大遊行 (即「金博士」作《我有一個夢想》-- “I Have A
Dream” 的演講那次),許多遊行者也都穿牛仔褲。
又1965年春天,阿拉巴馬州康登市 (Camden) 街道上出現一系列的示威遊行,訴求非裔美國人的投票權。在這些遊行示威群眾中,有七、八位外州來的傳教士,穿著藍色牛仔裝 (例如牛仔夾克及長褲),覆在他們的教士所穿帶之硬白領 (Clerical
collars) 上。這藍色牛仔裝,不管是牛仔褲、工裝褲
(Overalls)、或裙子,在在表示這些非裔美國人過去當奴隸或佃農所穿的工作服,也代表團結一致的藍領階級工作人群,也展示男女的平等。因它是男人、女人都可穿、代表「反叛」精神裝束的「牛仔裝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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